金沙源 - 耽美小说 - 清和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远处的草原上,北元骑兵正如蚁蝗般聚集而来。

    几百匹战马风驰电掣,呈扇形横扫而过,及到近处,仿佛能听到马上骑士的呼喝。

    城头众人全部严阵以待,张开的长弓,闪着寒光的弩,出鞘的长刀,刀光映亮兵卒的半边面孔,朱红色的战袄仿佛在一瞬间染上了血色。

    ☆、第十章

    洪武三十一年,春四月,北元犯边,聚骑千余人,袭开平。

    后世的史书上,对大明和北元的边境摩擦通常只有寥寥几笔,除非是北元到大明来杀人放火抢粮食,或是明军进入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否则,史官绝不会过多的浪费笔墨。

    华夏语言博大精深,说话办事写文章,自然是越简洁越好。

    一言两语便能叙述清楚,自然大善。

    对屯守开平卫的边军来说,这场战斗和以往发生过的没有多大区别,无非是你杀我我杀你,杀死了鞑子就是战功,被鞑子杀死就算玩完。

    抚恤金和安置家小什么的,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向来是个含蓄且隐晦的问题,基本全看上官的良心。

    孟清和初来乍到,心理准备不足,初次见到血淋淋的战场,奔腾的战马,喷溅的鲜血,手脚不自觉的冰凉。

    出生在和平年代的人,根本无法想象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何等的残酷与血腥。

    从城头向下望去,草原上的骑兵就像是渴望血rou的狼群,露出锋利的獠牙,试图从大明边军屯守的卫所撕开一道豁口,冲入其中大肆的抢劫杀戮。

    这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冲突,自久远的春秋战国时代便已存在,一切都只是为了生存。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从忽必烈建立元朝到被明朝取代,至今不到二百年的时间。被赶回草原的游牧民族,除了坚强的意志以外什么都缺。偏偏大明皇帝认死理,动不动就派兵到草原杀人放火烧帐篷,还死活不开互市。若是抓到胆敢往草原贩卖“违-禁-品”的商队,更是只一个字,杀!

    为了生活,就算对面是燕王和宁王等几个狠人,北元贵族和骑兵们也必须重cao旧业,抢劫!

    抢人,抢粮食,抢牲畜,但凡是能抢的,一样都不放过。

    逮着机会就抢,抢完就跑。

    跑得了算胜利,跑不了就回归长生天的怀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北元骑兵和大明边兵思考的方式和某个时间段的脑回路,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往,草原上的邻居大多在秋季时兴兵来犯,无他,正赶上麦田成熟,牲畜最是膘肥体壮。

    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撸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rou与灵魂。

    孟清和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