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源 - 耽美小说 - 我与侍卫男友的七年之痒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那种“我家这个小作*逼又在作什么妖”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终于还是很顺从地搂住了我的脖子,我试了试,把他整个抱了起来。

    虽然和他相比我武力值低了那么一点,但好歹是个正当壮年的男人,这点重量还是能承担得起的。我抱着他往回走,实在是高兴,禁不住哼歌儿:“抱一抱那个抱一抱……”

    他在我怀里,低垂着眉目不知道在想什么,总之是不太搭理我,大长腿当啷出来一大截,晃来晃去的。

    我接着唱:“抱着我的meimei上花轿……”

    他说:“meimei?”

    我改口:“情郎!情哥哥!”

    他又不说话了,脸红脖子粗的。

    我乐:“你脸红什么啊我的情哥哥?”

    他一声不吱。

    我颠了颠他,养伤外加私奔这么长时间的武力镇压终于一朝翻身,给我乐得,我得意忘形地说:“我还要亲你一小下。”

    他皱着眉笑了笑,仰起了脸。

    我响亮地啵唧了他一口。

    我蹬鼻子上脸继而上天:“那我还要*日*你一小下。”

    “……你放我下来。”

    “不的。”

    他没有说什么,使了个巧劲从我怀里挣了出来,走了。

    生活不易,没有情趣,令人叹气。

    广西人民特好,挺热情好客,尤其是小姑娘,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小姑娘,她们对剑秋,尤其地热情好客。

    总是有那么几个妙龄少女,羚羊一样又灵又美,叽叽喳喳地围着我们家剑秋,阿哥长阿哥短,端的嗲声嗲气。剑秋脸皮薄,只能意意思思地敷衍着,关键还真的有人好这口浮皮潦草爱答不理但是一逗就脸红的高岭之花,活泼的更活泼热情的更热情,气得我。

    我很生气,主要原因是我家剑秋被好看的女孩子们觊觎,次要原因是没有人觊觎我。

    虽然灵魂二*逼了一点,但好歹rou体上我也算是翩翩浊世佳公子那类型的吧,为什么招蜂引蝶的就是剑秋一个啊?为什么啊?

    我没忍住,有一天终于直接问了出来。

    别问我怎么问的,跟谁问的,要脸。

    那漂亮姑娘咯咯地笑了,用不那么流利的汉话说:“剑秋阿哥,像马一样健……健……”

    我无奈地提词:“矫健。”

    姑娘眼睛亮亮的,深情款款南腔北调地说:“是的,他像马一样矫健,像水一样温柔。”

    不是,普通话还没说明白,咋还诗朗诵上了呢?

    还比喻排比俩修辞手法!

    我试探地问:“那你们执玉阿哥呢?”

    她很认真地说:“你像一只猴子。”

    “……你什么意思。”

    她看我好像不太高兴,有点着急,比比划划地说:“猴子,轻轻瘦瘦的,很爱笑,”她愣了一下,终于明白了我不高兴的点在哪里,乐了,“你也好看,很漂亮的,高高瘦瘦的,但是像玉,掉到地上,就碎了。”

    哦。

    就是说我君子如玉,对吧。

    我还是高兴不起来。

    后来再有姑娘阿哥这阿哥那的,我就一把把剑秋拽进怀里宣誓主权:“阿哥什么阿哥,这你们得叫阿嫂。”

    剑秋一愣,小声道:“你和姑娘置什么气。”

    我说:“哼。”

    他无奈,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

    我一唱三叹抑扬顿挫热情洋溢地朗诵道:“哦,小伙子啊,你真像马一样矫健,像水一样温柔。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是那圆圆的明月,明月。”

    妹子们哈哈大笑,剑秋忍无可忍地把脸埋在我肩窝里,被我恶心得不行。

    山高皇帝远,广西真是个好地方,不光风景美姑娘长得好看东西还好吃,我们俩经常走累了就到路边茶楼酒肆嗦粉,两个人头顶着头吃一碗,辣得满头是汗;赶路途中遇到风景特别美的地方我们也会停一停,有一次我们在漓江坐船,山青水碧,我使坏扬水泼他,按理来说打水仗这种事情应该你来我往才有意思,但他不还手,只是默默揩干净了脸上的水,带着一点笑意看着我,神色那么纵容。

    有他在身边,不管有什么事,我都能没心没肺地傻笑。

    总之这一路山长水远舟车劳顿,等待我们的可能是后半辈子的清苦贫贱,但我觉得这一切都被安排成了最美好的模样。

    第12章 第 12 章

    后来我们终于在广西的一个小镇子落了脚。剑秋在这里当了个教头,教习武艺cao练兵马,也算是有处施展拳脚,我呢,凭着举人的身份做了个私塾先生,平时也替父老乡亲写写文书挣点儿外快。

    俩人收入都挺微薄的,日子过得平平常常了,我也早就不再是那个五陵年少珠围翠绕的小公子,不能再衣来张口饭来伸手,开始学着撸起袖子做家务。

    我在现代世界是个中产家庭的独生子,从小也有点惯坏了,长到二十多岁只会扫地拖地擦玻璃,洗衣服只会用全自动洗衣机。做家务这种事情真的是有难度,需要我一件一件地去学。但是剑秋一直不大同意我做家务这件事,我一说要干嘛好家伙小脸儿一下就撂下来了,也不吭声,默默把我手头的活儿拿走自己干了。

    我刚开始还笑他老是因为这个事冲我摆脸色,跟着他私奔了只能靠着他一个人了就开始对我凶,但是后来,我也有点不高兴。

    这种不高兴一方面来自于心疼,他真的太累了。广西的夏天太阳那么毒,他回来的时候一身的汗,衣服都透了,也没时间冲个澡就跑进厨房做饭,吃完饭就坐在院子里洗衣服,我呢?我就抄手看着吗?

    另一方面来自于,我觉得剑秋还是在把我当个公子伺候着。感觉自己像个被包养的二奶,还感觉这种日子不踏实,踩不到底。我一个大老爷们儿,委实用不着人这么呵护着。

    我这么说大概是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意思,但是当你真的到了我这个境地,你就会明白这种感觉。

    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是好,但你能眼睁睁看着你想一起过一辈子的人一手捧着你一手干活吗?

    不能。我也不能。

    这个小镇子的人习惯把衣服拿到河边洗,但我和剑秋都选择在院子里洗。主要是不乐意跟一帮大姑娘小媳妇的蹲一块儿,有点尴尬,次要是觉得拿根棒槌实在是洗不干净衣服。一盆衣服洗了没几下他就回来了,看见我在那吭哧吭哧地搓衣服皱了皱眉,走过来按住我手腕,道:“好好的做这个干什么,不怕裂了手。”

    我笑了,说:“脏衣服多了就洗呗,也不能擎等着你一个人来。”

    他道:“我来可以。这些事你以后不必插手。”

    我说:“我想跟你商量一下这个事,咱们俩以后这样,做饭你来,洗碗我来,修家具上房砌墙什么的你来,那个我是真不会,然后扫地拖地洗衣服就我来就行了,好不好?”

    他没搭理我,一扬手把轻甲脱了,坐在小板凳上一声不吭地搓衣服。

    我说:“嘿,你这人。行不行啊?”

    他说:“不行。”

    我被这个斩钉截铁的“不行”给噎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