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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也挺好的,但说实话,清朝的衣服打扮,尤其是那双花盆底,妈蛋,小燕子每每想起来,分分钟想哭,当初学走路的时侯有多受罪简直不忍心回想。 小皇帝虽然年纪小了些,对她也没皇阿玛对她那么好,可这日子过起来也是逍遥有滋味。 就是皇宫里的规矩太多,感觉挺烦的。 昨天她见到那个头发短短听说也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男人,听说他是清朝以后的人,小燕子挺想再去听听他讲他捉僵尸捉鬼的故事的。 也不知道她皇阿玛要是以后死了,会不会也会变成奇怪会吃人的僵尸啊,感觉好可怕啊。 没心没肺的小燕子这么想的时侯完全没意识到她的想法或是说出去给自己的朋友们听,就算是胆大妄为如他们也要觉得她太过胆大包天了。 YY一个正向老年进发的在位皇帝死掉不说,还幻想对方变成不死的吸血怪物,小燕子,你有胆! 第76章 又见武侠(十四) 只要条件允许在皇宫里养伤可以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吃饭穿衣皆有人伺侯的生活一开始总会觉得不习惯, 但时间久了放开了以后就会是种极致的享受, 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打定主意想要好好养伤的慕椞带着小宫九在宫里一住就是三个月, 送走了九叔,又送走了小燕子, 还送走了怕儿子被小皇帝扣压特意进宫来探望的太平王。哦, 别误会,太平王只是回家了, 没跑异时空去。 然后,在这三个月里,他跟小皇帝合伙做的生意越来越红火,虽然一直没开分店, 但只此一家更是名誉保证,东西往往总要脱销断货。大把钱财滚滚而来入了俩人的口袋,小皇帝才不用担心养不起胃口渐大,一天能吃掉一头牛的变异迅猛龙。 这三个月里,其他养了龙的饲养员,已知公孙大娘,拥有多个外号,嗜好卖栗子的她已经连续三个月没有在十五夜里卖过一次栗子了, 为了养大一只同样胃口大到没边的梁龙, 公孙大娘每天都在花钱、投食、清理粪便中渡过,整个人累瘦了十几斤,简直快要脱形了, 瘦得不成人样。 阎老板花大把钱财买了个庄园,每天家里也是要购买大量的饲料,前几天还有人见他悄摸摸大半夜猫在屋子里哭,闹了大半个月的鬼怪传闻总算找到了出处。 花老爷则天天过得很乐呵,一点都不着急,投喂有儿子,帮着清洗有儿子,铲粪则叫了三个胆大的原本就是照顾马匹的下人,他只每天负责跟从蛋里生出来的大宝贝培养感情就行了。有了这只性命相关的大宝贝在,小儿子脸上的笑容都更多了许多。 花老爷觉得这样也挺不错的,养出了感情,估计以后若是要跟他家的迅风分别他都舍不得。 有类似想法的还有叶孤城,他养得的翼龙渐渐长大到可以带着他滑翔了,虽然还有些吃力,这小子吃得也多,还总长不大死活想站他肩上用喙弄乱他的头发跟衣服,但cao心习惯了也就不自觉放在了心头,沉甸甸的怎么也放不下了。有一回那臭小子跟他闹了不愉快,居然来了个离家出走,管家带着人好不容易找着,它就是死活不肯回来,没法子叫人守了三天。 头一天叶孤城还是挺高兴的,总算没有它在身边捣乱折腾自己了,第二天有些怅然若失,第三天强忍着不去找它回来,第四天大清早叶孤城只得反过来向它服了软,然后又恢复了很难有发型整齐顺溜飘逸的时侯。 好好一个城主,养成了爱美的习惯,身边不带把梳子都不行,每时每刻都要注意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一发觉有人就先把头发梳好再说。 真是作孽,叶孤城觉得这是自己上辈子欠它的。 如果他成婚生子,对儿子只怕都没有这么上心纵容宠溺的。 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再艰难,日子总要过。 话虽然糙了些,但理不糙。这小子打也打不得,因为打在它身上自己都要跟着疼,连饿着它肚子了自己都要品尝到饥饿的滋味。骂它吧,它可是听得懂的,听到了立马敢给你闹离家出走,最后结局也看到了,一辈子也没服过几回软的叶孤城还得返过头去哄着它回来。 真真是,忍吧,忍忍就习惯了,好歹好言好语的教导它多少还是肯听的,整个白云城他都能管得了,难道还真管教不了一只扁毛畜生……是小宝贝。 叶孤城扯出一个有些虚假的笑容,年轻的小翼龙被哄了,低下头继续吃吃吃。 一个个的,十几只降落到这个世界的全是吃货大胃王,甭管是杂食rou食或是纯粹的食草型的,都是一样的吃得多拉得也多。叶孤城早就习惯了,之前查到还有其他人捡到类似的天外飞蛋养得小怪、宝贝吃得更多,听说公孙大娘都半疯癫了。 有对比才觉得欣慰,叶孤城觉得自己该感恩,至少他家没被拆,逼得没奈何只能花重金就为了买个大宅园用来养宠物,也不用每天为了如何喂饱一只庞然大物,喂饱后还需要为了铲屎运屎而被逼疯。 这生活也挺不错的了。 悄摸摸避着大部份人养着一只小小小龙的西门吹雪也这么觉着,比起那些动不动就能长得比人高甚至身形庞大到一脚就能踩塌房屋的大怪物们,西门吹雪养的小小小龙简直不要太迷你,虽然迷你萌哒哒的小身体底下照样有颗凶残的心。 自打养了这只小小小迷你龙以后,西门吹雪慢慢发现万梅山庄附近所有的蛇虫鼠蚁很快就灭绝的灭绝,搬家的搬家,晚上想听到一声虫鸣都难了。 管家福伯一开始不知道,为着这事可cao心了,后来还是发现厨房频频失窃,自家少爷食量也相对增加了不少,他才摸着了线索,再细心一细查,总算是发现自家少爷养了一只奇怪的蜥蜴,尖牙利嘴的,扑上来就往身上rou咬,挺凶残一小东西的。 要不是知道了它跟自家少爷性命相关,福伯就算知道自家少爷完全能管制住这只凶残的小东西也不敢随便放任它几乎时时刻刻的紧迫紧梢行为。 尤其是它没事的时侯喜欢躺西门吹雪衣服内睡觉,这简直堪比往怀里揣上一条带着毒牙的毒蛇,太可怕了。 不小心咬上一口,虽然不致命,可也够疼的了。 在这一点上福伯很有发言权,因为他就被这凶残的小东西在大拇指上被咬了一口,十指连心啊,血淋淋的可真是够疼的。 因为恐龙身形庞大,藏都不好藏,很快这个以明朝为世界背景的武侠世界里就因为恐龙引起了轰动,百姓们发现恐龙“没危害”后个个看热闹不嫌事大,不知危险为何物,巴巴都想法子去有养了恐龙的人家门口扒门缝,甚至都不需要扒门缝,只要抬头就能看到一只庞然大物露出身体的上半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