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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挑的衣服,现在特别的想亲手扒下来。隋辛看到他先是眼睛张大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思的眯起,眼里的流光绚丽的划过,那模样就像看到了猎物的小豹子,迫不及待想冲上来咬一口。……果然他对阿洛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就是脸。他心情复杂的看着自己的爱人,将注意力从那双发光的眼睛上挪开,打量他的穿着。其实他不是很会挑衣服,只是有点想看阿洛穿着这样的衣服是什么样子。他给兰斯洛挑的是一件复古的巴洛克风格的衣服。如果说洛可可的繁复华丽是为女人量身打造,那么优雅大气而又充满激情的巴洛克就是为男人而生,再加上华丽的刺绣设计,让男性也可以用上‘妩媚’这个词。这并非一个贬义词,而是着重说明了那个时代衣饰风格的精美。兰斯洛身上的这件,糅合了传统的巴洛克风格,同时又掺杂着现代的收腰设计,对腿型的修饰也更加明显,缎带和金色褡裢排扣的运用更显精致轻盈。他本人本就是偏瘦修长型的清隽身材,这样设计精美的衣服每一寸都与他相得益彰,上身以后,闲适的站在那里,就好像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古堡里的小王子。黑色的头发,深邃沉静的墨绿色眼眸,白皙的皮肤,无可挑剔的精致而细腻华美的五官。——这是上帝的宠儿。与其说像加百列或者拉斐尔,不如说更像堕天之前的路西法,傲慢而又任性。隋辛深深的注视着他,不得不承认,就算是奢华精美的高定又如何?衣服穿在阿洛身上,只能成为他的陪衬,为他增添光彩。他可以将随便一件高级成衣都穿出高定的感觉。两个热恋中的情人均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对方,每一眼都充满了新奇的热情,觉得对方完美的不可思议,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柯梦宇和余少宁试了衣服出来,就看到这两个人都是一副恨不得扑上去吃了对方的样子‘深情’对望,不由得扶额——又来了!虐狗还没完没了了?!他愤怒地咳嗽了一声,问余少宁:“我这件怎么样?”声音虽然不大,但突兀的响起还是打断了兰斯洛和隋辛的互相欣赏。余少宁认真的打量着他,赏脸的鼓掌:“不错不错,挺好看的。”他是完全不会挑衣服的,所以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柯梦宇挑的。柯梦宇给自己挑了一件白色的西装礼服,他本身长相清俊儒雅,气质沉稳内敛,确实很适合穿着西装,白色又是十分挑人的衣服,他也完美的撑了起来,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优雅。余少宁则是穿了一件白色的类似巫师袍一样的斗篷礼服,甚至还戴着兜帽,华丽的细金链子从颈侧掉落,略微俏皮的设计很衬他偏向少年的气质。兰斯洛扫了一眼,凉凉的开口道:“你们两个一个看起来像串场子的魔术师,一个像绝地学徒。”柯梦宇瞪他一眼:“问你了吗?”余少宁笑嘻嘻的摸了摸自己的兜帽,道:“真的像绝地学徒吗?我觉得像大魔法师,应该给我戴个尖帽子,再来个魔晶权杖,完美!”柯梦宇:“……”永远不能指望少宁跟自己统一战线,这小家伙,分分钟叛变。兰斯洛嘲笑的看了他一眼,善良的没有再开口,免得把柯爸爸气坏了。“其实,还不错。很衬你。”隋辛难得的开口救场。柯梦宇微笑着看向他,商业互吹:“你的也很不错。”第48章六个小时后,舞会开场。城堡外停满了各色豪车,大厅内金碧辉煌,衣香鬓影。男男女女们穿着各色或华美或性感的礼服,戴着假面,轻声曼语的交谈着,间或发出优雅而愉悦的笑声。兰斯洛挽着隋辛的手臂,戴着半脸假面,露出好看的薄唇和精巧的下巴。他嘴角挂着冷淡高傲的微笑,踱着步子走在大厅中,像一只急于炫耀的孔雀,却不是为了炫耀漂亮的尾羽,而是为了炫耀完美的伴侣。他们两个人,即便遮住了脸,气质和身材也是鹤立鸡群的。尤其是,他们还穿着能完美衬托出各自气质的礼服。不停的有人前来搭讪,统统被兰斯洛冷淡的拒绝,他被搅扰的烦了,便拉着隋辛朝着舞池的方向走去。“定辰,我们来跳支舞。”隋辛得承认,他很心动。和阿洛一起做什么都很开心,没一个第一次,每一件事都值得被记下来。他们滑入舞池,关于男女步的问题毫无争议,兰斯洛自觉的跳了女步。不过跳了一会儿以后,他后知后觉的想,也许他应该坚持一下,让定辰跳女步的,那场景一定非常有意思!但是再想想……还是算了,以后有机会,可以让定辰单独和他跳——他不能让自己的定辰在外人面前被人看笑话。两支曲子过后,他们走出舞池,上来邀请搭讪的人更多,大多冲着隋辛去了。宴会之上小道消息传的飞快,绅士淑女们不动声色间便能捕捉到自己想要的信息。隋氏继承人在这里的消息自然很快流传开来,并且很快被人认出。兰斯洛凑到隋辛耳边,轻声道:“定辰,我们按原计划行事。”隋辛的暴露与他们的高调不无关系,兰斯洛希望隋辛可以帮他吸引一下视线,然后自己偷偷溜回道格的房间去找线索。隋辛点点头,有些不放心的将他的腰扣紧了些,在他耳边道:“小心一点,如果二十分钟后你还没回来,我就去找你。”“好。”兰斯洛脱身离开,中途换了个面具,把整张脸都遮住,顺便披了个袍子,遮掩了一下自己的礼服,然后又戴上手套,趁着夜色往道格的房间跑去。房间门口看守的人已经被威廉调开,他轻巧的打开门钻了进去。在此之前,他就已经命令蚂蚁们集结在这个房间。他到了以后,用语言发出命令,而后蚂蚁们便行动起来。说起来,他的异能,这种神奇的特异功能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理,而他自己分明能感觉到,每当他想要和动物交流的时候,脑海中都会有种奇妙的感应,他一直怀疑是电波或者次声波的传感变异,但是也不敢确定。总之,当他与兽类交谈或发出命令,总是会有一种他是他们的主宰一般的感觉。就比如现在,他觉得他就是这一片蚂蚁的蚁后,无论是什么品种什么族群,都要听他的命令。思维越简单的生物,越容易被控制。蚂蚁们很难像琥珀一样主动的给他反馈消息,但是让它们帮忙找一样东西还是做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