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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地把碗洗好之后,他走到窗边看陶璧喂蟹。其实所谓的喂,不过是把食盆放进缸内等蟹蟹们出来吃而已。陶璧蹲在角落里,捧着脸目不转睛地观察着。“至于这么偷鸡摸狗的嘛,难道它们胆子很小?”颜斐大大咧咧地站在一边。“嘘!你挡住风扇了!”陶璧用眼神暗示他躲到一边去。颜斐委委屈屈地退到缸的另一边,夸张地做口型,“风、太、大、不、怕、吹、感、冒、吗——”陶璧也学着他做口型,“海边的风很大,它们习惯嘹~”颜斐:“……”可能是有虾的关系,今天大家都迫不及待地钻出自己的躲避屋闻着味儿来了。开水焯过的大明虾是所有蟹蟹集体最喜欢的大餐。所以瞧着六只背着各式螺壳,颜色不同、大小不一的蟹蟹们,排排坐、吃大虾的样子,颜斐也觉得挺可爱的。他笑着看一眼陶璧,发现他的陶陶老师正一脸宠溺地盯着缸里的蟹蟹们,突然有种心脏被击中的感觉。陶陶老师这种好温柔的样子,有多少年没看到了啊!说不出是嫉妒还是羡慕,颜斐又把目光转回那几只蟹,发现个头最大的那只青蟹特别照顾个头最小的那只蓝蟹,不由有些疑惑。因为蟹蟹们的世界也是有强弱规则的,可以明显看到离虾最近的正在大快朵颐的都是体型比较大的蟹,而体型小的蟹都乖乖待在外围等大蟹先吃完再上去进食。但是那只大青蟹却挥舞着它那大大的蟹螯卡擦卡擦把一只大虾钳下来一多半,然后拖着那大半只虾往离食盆较远的丛林深处而去。那半只虾很快就被流木和观叶植物的大叶子挡住了,大青蟹背着螺壳转过身一看后面竟然没有蟹跟上来,不由停下来发出吱吱吱的叫唤声。小蓝蟹还在原地呆头呆脑地等在食盆旁边,头部偶尔伸出来观望一下,听到那声音之后,辨别了一下方向,才奔青蟹而去。颜斐蹑手蹑脚地摸到陶璧身边去,轻声问,“这两只什么关系啊?”陶璧顿了一下,“相同种类。”“哦——”颜斐摸了摸鼻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大蟹玩养成小蟹的游戏呢。我猜那只大的是公的,那只小的是母的,是不是?”陶璧飞过去一个眼刀,有点不情愿地道,“都是公的。”“……这俩还挺时髦,知道现在流行搅基……”陶璧不理他。大青蟹和小蓝蟹携手而去之后,两只比刚才的小蓝蟹大一些但也大不了多少的小蟹一哄而上,把剩下的那小半只虾给分了。另外一只大明虾则是一绿一红两只蟹正在食用,其他蟹不去打扰它们,它们也对周围发生的事毫不在意。那一绿一红两只蟹一看就像是夫妻档,颜斐指着它们问:“这俩不是同一品种吧?”陶璧点点头,“墨绿色的那只是深紫陆寄居蟹,养了快五年了,是公的,叫阿紫。红色那只是橙红陆寄居蟹,台湾人喜欢叫这种蟹草莓,养了四年,是母的,叫阿朱。橙红这种蟹很难养,养不好容易死,而且价格也相对高一些。我看到阿朱的时候,她还很小,照顾她的商家对她抚养不周,导致她的皮色十分黯淡,而且这种橙红的幼体是乳白色的,那个商家估计其实对寄居蟹也不太了解,把她误认为是灰白陆寄居蟹,跟一群灰白混在一起养,现在想想,还好那时候被我发现买回来,不然的话估计就算不被同类欺负死,也活不长。”颜斐看看阿朱,她现在的皮色是十分鲜亮的橙红色,甚至有点火红,看上去非常精神。贴着缸壁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它们。阿紫和阿朱的眼睛都是稍扁的四方形,黑晶一样。阿紫的眼柄也是黑色的,触角是黑里透红,阿朱的眼柄则是和她的体色一样的橙红色,触角也是。两只一看就被养得非常健康,可知平时伙食不差。阿朱吃完之后,就奔海水区泡澡去了,阿紫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还剩下来的一小段虾尾同样被那体型不大的两只小蟹啃吧啃吧解决了。颜斐看着那一紫一蓝两只蟹,身上有浅色颗粒,不像之前那些个那么鲜艳,莫非是营养不良么?“这两只……?”“浅蓝色的是小瘸子,浅紫色的是小豆豆,都是母的。”“小瘸子?”颜斐仔细一看,果然左螯比右螯大很多,难道寄居蟹也有小儿麻痹症?“所以这俩是残疾蟹么?”陶璧拿手指狠狠地戳了他一记,“小瘸子刚来的时候有点瘸,早就好了。左螯比右螯大是短腕寄居蟹这个品种的特征,你才残疾呢!”颜斐捂着额头,“我又不知道,长姿势了还不行嘛,那么凶!而且你不公平哦,她们俩怎么吃别的蟹剩下的……”“它们虽然都是我家养的,但是也有必要知道自然界强者为尊的法则。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呢?”“会发生什么?我会和你一起好好伺候它们的!”“你只是暂时住在这里而已,怎么,还想得寸进尺?”“……”不好意思,他还真就是这么想的,不过现在没胆讲出来。“饭也吃过了,蟹也看过了,人也住下来了,怎么,难道你还不准备老实交待么?”陶璧斜睨着他,一脸“不交待就把你赶出去哦”的样子。“其实……”陶璧站起来,把被清扫一空的食盆从缸里拿出来。颜斐还蹲着,陶璧像拍宠物一样拍拍他的头,“去沙发上坐吧,我去泡咖啡。相信你应该不会用一两句话来敷衍我吧?”颜斐手上端着热腾腾的咖啡,低头闻着香气,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其实当年陶璧什么都没说就离开以后,颜斐不是没有诧异愤怒过,甚至想过请私家侦探去调查他的家庭背景和去向。他当时才刚刚考上大学,也突然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是活在象牙塔中。世界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好,当然也不像有些人说的那么糟糕。只不过,现实了一点。一旦跨进社会,就完全是另外一种节奏。那时候男男还没有成为时尚,他告诉自己要忘掉陶璧。忘了陶璧,他就不会陷入那种纠结的境地,他可以交一个让人羡慕的又聪明又漂亮的女朋友。在大学里,他依然是校草,而且大胆上来勾搭的女生比以前还多了。他不会怀疑自己、责问自己,却还要不自觉地靠近他,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仿佛别的人物是非都要靠边站。眼里、心里只有他。这种感觉在陶璧不声不响就消失——仿佛人间蒸发一样——以后就完全成为了一种痛,和不甘心。他们之间的确没有什么诺言和山盟海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