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毛男和他的三个亚健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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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草莓:【hi】 魔爪:【sorry】 魔爪:在听配信www 12:14 草莓:ww 草莓:ww 草莓:ww 12:27 fufu:。 魔爪:今天可以去喝酒哦 fufu:拿到钱了,可以去。 草莓:【猫咪】 草莓:才不是拿到钱了w是陪女人睡觉刚起床吧? fufu:【yes】 12:34 魔爪:555 魔爪:客人提前了,我们9点见面吧(哭) 草莓:没关系的? 草莓:抱抱你哦?嘻嘻 魔爪:好可怕...请不要对和你认识了这么久的我说这种话 魔爪:好可怕 魔爪:好可怕~(哭) 草莓:ww 草莓:什么呀 草莓:草莓很可爱的哦? 你:9点见呢 你:【猫咪】 我第一个遇见的是草莓。 她本名我不知道,是什么人,住在哪里,有什么经历,我不知道。但她爱吃草莓,去甜品店必点的头牌是草莓慕斯。所以她叫草莓。 我第一次见到草莓,那时候我蹲在巷子里的垃圾桶旁边,忘了有没有哭。我是从高中逃出来的,膝盖在翻墙的时候蹭破了一块。 不过我本来就左眼被揍的充血,胳膊和手和脖子和小腿都是淤青,显得膝盖也不是很疼。 当时我穿不整洁的校服,头发又短又乱,紧贴垃圾桶抱膝坐,沾上一身醉醺醺的臭味。 然后我看见了草莓。 应该说是草莓看见了我。 这个像精神病患者似的穿了一身粉色的女孩,妆画的又浓又夸张,有一种不对劲的可爱。她的发夹,项链,衬衫,领结,皮带,蓬蓬裙,高筒袜,皮鞋都是一模一样的玻璃一样的淡粉色。 巷子黑的像有蚯蚓在爬,但她是粉的。她到我面前蹲下来,非常疑惑地看我:“啊呀,你长的好像一个地下偶像哦。” 好喜欢粉色。 好可爱的粉色。我只顾着看她一身飘忽忽的粉色,而没有听清他说的话。想要穿这样的粉色。即便被打,也想要穿。 “好可爱。” 我说。 “粉色好可爱。” 草莓歪头笑了一下,她从那个时候起就扎双马尾了。她一边绕着她乌黑的发尾,一边说:“我陪你去染头发吧。” “什么?” 我的耳朵好像被血蒙住了,听不清她的话。 “粉色真的好可爱的。对吧?对吧?你要不要染一个粉色的头发?” 我竟然犹豫了一下。我从来没有买过任何粉色的东西,也从没没有像过这样的事。我对她说:“不行的。我还要上学。” 她立马就生气了。 她一气愤,脸上的表情不出两秒就冷淡下来。刚刚还水光漉漉的眼睛马上就沉淀下来,凝重得像我做了什么背叛她的大事儿。 “什么啊。这算什么理由。退学不就好了。” 然后她话锋一转,笑眯眯地对我说:“那我们加个通讯录吧?好不好嘛?要答应我哦。”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浑浑噩噩地被她把手机掏走了。 她一边聚精会神地cao作,一边说:“这样不可以哦。要是什么都不给你留下一点的话,即便成为好友,你也会立马就忘了我的。” “这样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要给你留下一点东西,让你永远永远永远记住我。” 她把手机塞进我我手里,抓过我的手臂,撸我的袖子。我很讨厌脱衣服,我讨厌看到这样赤裸的明目张胆的伤痕,我讨厌我这么无力。 她在我小臂上狠狠咬了一口。 疼得要死过去了。 她咬得太用力,我甚至听见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就像是她一下击穿了我的皮囊,血rou,纤维和骨骼。 当她笑容满满的松开牙齿,我胳膊上果然已经开始皮下渗血了。 “这个,是礼品。” 她笑嘻嘻地严重声明,并且两手握拳,做了一个像猫一样攀爬的姿势。我看到她粉红的袖口垂落,露出两只刀伤叠加的胳膊。 “你要记得我。” “你知道吗?你要记得我。我本来超级不喜欢穿纯粉色,但是我朋友今天下葬,她只喜欢这一种颜色,在网上一直拜托我一定要穿成这样出席。” “你一定要记得我哦。你是我今天唯一搭话的人。你觉得粉色很可爱。你的眼睛是超级黑的黑色。你说不定是注定要和我见面的天使。” “所以,你必须一定要记得我哦。” 我的左眼充血肿胀的厉害,右眼不知道为什么,也朦朦胧胧的,像是落泪。我没能看清她的脸,只记得她穿着一身轻飘飘软乎乎的粉色。只有粉色。只有粉色会在腐烂成泥的地狱里拯救我。 是天使。 是天使咬住我的肌rou,给我留下粉红的烙印了。 等到我考入大学,拼命兼职,断绝家庭,染了一头出挑的粉发,我和草莓已经是脱骨连筋的朋友了。我也认识了草莓的另一个朋友,魔爪。 假如说我和草莓都是不折不扣的地雷男女,那么魔爪的属性就很不能确定。魔爪不像我和草莓这样偏激,她是个双面宅女。在外面,特指大学里,人缘很好,参加各种社团,活力四射。但在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完全是个阴湿死宅。 魔爪是靠做爸爸活挣钱的。她陪大叔约会,然后用工资买各种周边dv收藏级集卡。有一阵子她推出了特典,她就去陪睡了。 但是草莓和魔爪认识的更久一点。并且草莓坚称魔爪是个值得相信的地雷女。我本来还在观察,直到那天看见魔爪在店里发飙。 她咔哒咔哒地捏着魔爪的易拉罐。因为她最爱喝“魔爪”,所以她才叫魔爪。我不过去端个果汁的功夫,她就披头散发的像是只刚出笼的豹子。 等我喝上第一口果汁,她攥紧了手机风驰电掣地打字。大约持续十分钟,她捏紧手机,但是不动作了。我看见她赤红的眼睛,即便浓重的眼影也遮不住她眼球上的红血丝。 “该死啊。” 她说:“该死啊,妈的,妈的,妈的,妈的,妈的。真想杀了她。” 易拉罐又被她捏的作响了。她说:“能不能杀了她啊?好讨厌。好讨厌。” 一声极轻微的脆响。 等她松开手,才看到她的手心被捏扁的易拉罐边缘划出血液。她把血抹在一边的餐巾纸上,说:“该死。就该弄把刀捅死她。该死。” 据说是同事抢了魔爪的生意,点燃了魔爪的引线。不过等我把剩下的一半果汁推给魔爪的时候,她已经痴汉一样边笑边刷自己推的物料了。 “你的果汁?那我喝啦,谢谢哦!” 等她放下杯子,杯壁上印了一块血手印。她手忙脚乱的拿纸巾,差点碰掉自己的痛包。 这件事情过去不长时间我们遇到了fufu。 我们在人满为患的电车上穿量产型背带裙,粉色的加大码卫衣,原宿系脱离感的痛萌套装,四面都是西装革履的上班族在看手机。车窗外面的天非常非常暗,升起雾色的薄薄紫云。于是世界扭曲了,变成一个左突右挤的梦。 这时fufu从车门上车了。 浅蓝色的fufu。像水一样的fufu。苍白寡淡的没有表情的fufu。 有点难形容。 有点像一个缠满了蝴蝶结的礼物盒。 脖子上包裹着绷带的fufu。 草莓和魔爪没有说话。我挤过去碰了一下fufu的手。四面都是低头上班族,谁也没有注意。 fufu侧过脸看我一眼。他的头发是白色的,枯燥的雪。他的眼睛从我脸上划过。 然后他抓住我的手。我们是在第七站下车,车站门口是桃花树和樱花树。是最可爱,最轻柔,最纯洁的粉色。 “你好哦,你长的超可爱的,一会儿一起去喝酒吧。” 草莓抱着fufu的一只手臂,兴高采烈地说。 “这个浅蓝色好清爽啊,像上个月那个《xx的xx》里面 那个xx一样。” 魔爪在另一边边说边翻手机。 “你下午没有约吧?要是有约的话,就太可惜了。我们晚上可以一起去里街喝酒的。” 我问他。 “女人家里。”他说。 “和女人有约来着,不过可以推掉。” “诶?” “其实有女友了吗?” “我是那个,嗯,和女人上床来赚钱的人。” 他一边点烟,说到,然后伸手给草莓点烟。 “呼” 草莓吐了一个烟圈。 “好无聊。好无聊。好想跳海。” “可以哦。” 我指了一下前面的跨河大桥。上面有车在跑,匆匆促促,跟云赛跑。 魔爪第一个跑到桥上跳了下去。她的长发被吹得像翅膀一样飞。我在后面奔跑,还听见她欢快的大笑的声音和水花。 我用手一撑护栏,跳了下去。 好像跳进了天空哦。时间像在加速,我是漂浮在空中的粉色丝带,被风贯穿成任何形状。直到投入天空的海里,溅出如雷贯耳的水花。 那一秒,我看到了天空深处的天堂。 卫衣都被河水打湿了。水好冷。我抹了一把脸,扎一个猛子,洋洋得意的看草莓和fufu气急败坏的翻防护栏。 他们像熟过头的果实一样落了下来。 “妆花掉啦!!!” 喊的最大声的是草莓。她头发乱糟糟的,蝴蝶结发卡少了一个。她一边飘飘浮浮的蝶泳,一边笑着过去戳魔爪。 魔爪游的最差,酿酿跄跄的被草莓偷袭。她的红色眼影也都融化了,像稀释的血液在脸上流淌。 河水好蓝好蓝。河水印出来灰蓝的天空和云的紫影。fufu整个人只露出一双眼睛和水淋淋的发顶在水面。他好像是在吐泡泡,但没成功。于是他扑通一下从水中起身。 他脖子上的绷带被血染红了。 我一时突然感觉很熟悉。然后我想到,是太阳啊。 太阳也是这个颜色。在雾蓝腐朽的天空上,有血红的明亮的太阳。 我们最后像是灰溜溜的老鼠一样溜上了岸。 衣服和粉底都融合在一起了。不干不净的,笑嘻嘻的我们这些水鬼去黄昏的里街喝烧酒。 “是因为你,所以我到现在也没有死成。” 喝昏头了,不知道是谁说的,但确实是这么一回事。 即便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如果你还在我身边的话,也还勉强可以忍耐。只要你永远永远永远记住我。只要你的心脏里牢牢刻入我的名字。 是因为你握紧我的手,所以我才得救。 那是任何人都不会认同的,寂寞的爱。 “喝一杯吧。” “满醉啊,满醉。” 爱。 是爱。 即便你死亡,我的名字也会在你心脏中跳动。 “大学的话,很好玩哦。” “哈哈哈不好玩。他骗你们的,一点点点点都不好玩才对。” 我拨拉着手机链上的美乐蒂,醒酒。 “诶?真的吗?” “我高中就辍学了。fufu也是,不对,fufu好像是大学休学?” “不过哦。” “不如说完全没有好玩的地方。除了我推之外,真是无 聊啊。” “你明天也去看地偶吗?你推好像明天演出吧?” 草莓喜欢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地下偶像,而且好像关系很不错。虽然没到恋爱的地步,也差不多了。 草莓眯着眼睛笑,抽着烟。她把烟灰弹到甜味魔爪的空瓶里,说:“绝对要去看呀。我推世界第一帅气,昨天他还有发tiktok,一日不见又帅气了呀,好可爱呢,好喜欢呢。” “哦,落日。” “粉色的落日,不常见呢。” “难道不是因为春日在这里吗?” “哈哈哈,那这样说的话,是全世界都知道春日控粉色了啊。” “春日。” 魔爪叫我。我低头凑过去,吸了一口她的烟。 “难得见到这么粉的夕阳。留个纪念吧。” 我说,把袖子卷上去。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卫衣,非常可爱的淡粉色,还有黑的图案。 魔爪把掉下来的头发撩到耳后。她抽一口烟,然后拉过我的手腕,将烟蒂按灭在上面。 很巧合地,烫了一个可爱的心形。 “好可爱呀。我也想要一个。”魔爪喝她的芒果魔爪,然后过来和我碰杯。 有一种幻觉。 好像太阳在粉色的火烧云里是心形的。fufu在左边和我碰杯,他不爱说话。 “好可爱。” 他说。 他看着我虎口出爱心状的烟疤。 “好可爱呀。”魔爪把头靠在我肩上。我闭上眼睛。 因为我喜欢春天。这是樱花,桃花,玉兰花盛开的季节。这是粉色攻占地球的日子。这是花瓣飘落在路边的水洼中的日子。 春日。这是我的名字。 因为我染头发的那天是个春天。推开门时,有樱花花瓣落在我肩上,说“粉色很可爱哦”。 “同学?同学?你在听吗?” 我愣了一下,回答:“啊,是的。请问,有什么事吗?” 这个扎马尾,运动装的女孩低头小声地说:“就是呢,我们在策划班级聚餐。和联谊会差不多啦,但是好像同学你平时不太爱参加这种活动,想过来问问你的意见。” 老师还在滔滔不绝的讲课。我也小声地回答她:“不用在意我。班级性活动我会到场的。” “这样吗?” 她听了,没露出轻松的表情,反而xiele一口气。 我想起来了。 这个女孩是班级的班长。为人很开朗,似乎成绩也不错。虽然我从没和她搭话。 “那个啊。”班长歪了一下头,悄悄瞟了一眼教授,然后看向我,“我觉得你是个很厉害的人,想要和你多认识一下呢。” “我吗?” 我问。我没有被这么说过,差点打了一个寒颤。 “就是,同学你,染了一个很亮眼的粉头发。平时也独来独往的,很不好相处。感觉你是个不在乎别人眼光,坚定果敢的人啊。” 她的睫毛又长又翘,一笑起来就打卷儿。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她的话,让我有种隐隐要抓狂的感觉。需要一点儿类似痛觉的东西让我冷静。 一定要形容,就是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脏水泼了。 这种无知无觉的好意才让我恐惧。 很不爽。恨不得把地球咬烂。 不是这样的理由。 喜欢粉色是因为粉色可爱。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完美之处,就是粉色。 因为粉色是土地的颜色,也是天空的颜色。只有粉色是无关对错,无关道德的美。是轻飘飘,软乎乎的云朵。 我喜欢亮的东西。梦幻的,飘渺的,亮晶晶而捉摸不透的粉色。夜晚的霓虹灯。 我每天都喝“粉色星河”,希望有一天刀刃割开我的皮肤,我的血液都变成浅浅的淡粉色瀑布喷发。 我绝对不会下地狱。 无论是无病呻吟的诗人,辍学者,妓女,做鸭的男人,伤害自己的神经病都会上天堂。天堂里面都是粉红的羽毛,软绵绵的蝴蝶结,粉色泳池和天使样的奶油蛋糕。 我绝对不会下地狱。我会飞进粉色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