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源 - 其他小说 - 别急,容我先开一局游戏在线阅读 - 第五十章 圣兽法相

第五十章 圣兽法相

    《法相经》圆满之后,林千行一时间竟然感觉到了一些空虚。

    那是忽然失去追求之后的感觉。

    然而现在他还不到五十岁,他剩下的日子还很漫长。

    林千行重新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创造出一门和《法相经》差不多的武学出来。

    这个目标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但林千行真正实现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

    哪怕他有着【练武奇才】的外挂加持,可以很快的精通各种知识,但想要创造出一门如同《法相经》一般的武学,也是难如登天。

    掌法,拳脚,兵器,内功,外功,林千行创造出了一门门不同的武学,仰仗自身的修为,都发挥到了不差的程度。

    但问题是,终究没有质变。

    他所创造的武功,都只是在许多基本的武学上换了层皮而已。

    比如他所创的一门掌法,一掌之下,能轰出超过二十丈之巨的能量掌印进行攻击,但这是仰仗他自身修为才能做到的,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还有他依托《擒龙控鹤功》研究出来的一门隔空摄物的武学,也就是优化了一下真元利用率,增加了一下控制的细微度而已。

    林千行不是没有想象力,问题是想要实现这些想象力也是需要遵循武学规律的。

    回过头来,林千行又研究起了《法相经》。

    这门玄幻画风的武学中蕴含的知识是非常夸张的,凝聚真元躯体,真元器官等等,都需要对人体有非常高级的认知,同时还必须保证这法相身躯和自身的五感相连接,想要从头创造出这门武学的难度之高,是林千行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林千行如今也有圆满级别的《法相经》,对这门功法的了解也十分深刻,他忽然想到,自己或许可以借由这门武学延伸出新的法相姿态,而不是一门心思的照搬童尊的伏魔金刚。

    想了想,林千行决定从动物身上获取灵感。

    他从山林间抓来猛虎,通过精神力扫描的方式,一点点的解析其身躯的细节,精确到了其中的经脉骨骼和内脏等等。

    最后林千行还亲手进行了一次解剖。

    由于林千行是把这些活动当成了武学来进行,故而也得到了百倍熟练度的加成,面板上直接多了一门专门解剖猛虎的武学,脑海中也多出了关于猛虎身体的各种细节信息。

    一连杀了超过五只老虎之后,林千行终于彻底的了解了猛虎的构成。

    他心念一动,体内真元涌动,一尊十丈之巨的紫色猛虎法相渐渐在体表构成。

    林千行的身形处于这尊法相的心脏之处,伴随着心脏的跳动,林千行也感知到了猛虎法相传来的一系列感觉。

    他尝试着cao纵猛虎法相活动了一下,刚迈出一步,便被自己绊倒,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从人形态切换成动物形态,光是学习适应这个身体就还需要一段时间,不过林千行却很开心,因为这证明他的设想是成功的。

    接下来的熟练度问题,丢给【练武奇才】就行了。

    只要多用几次,他就能将这一新的法相武学熟练度刷起来,到时候自然就能活动自如了。

    林千行给这门武学取名叫做了《法相:虎》。

    这门武学的熟练度和《法相经》本身无法相提并论,但入门也需要十几万的熟练度。

    使用过几次之后,林千行便将这门武学刷到了大成。

    这时候的他,已经能一次性消耗所有真元,凝聚出长达三十丈的巨型猛虎法相。

    猛虎姿态之下,林千行也能如猛虎一般进行攻击。

    一扑,一掀和一剪,这三招每一招都足以产生巨大的威能。

    尤其是甩尾的那一剪,林千行在山林里面试验过,尾巴所到之处,就和擦地图一样,山石草木都是一扫就全部扫干净了。

    不过即便如此,林千行还是有点不满意。

    他现在顶多算是一个大号老虎,一点创新都没有。

    法相身躯不应该那么局限。

    然后林千行就想着是额外添加一双翅膀或者多个脑袋,亦或者改造一下肢体什么的。

    就这样一研究,林千行就研究到了八十三岁。

    一处荒地之中,林千行身形临空,忽然出声道:“法相,白虎!!”

    下一瞬,林千行体内的真元一涌而出,直接凝聚出一尊长达四十丈的白色猛虎法相。

    这猛虎的姿态显得极其张狂,周身毛发根根如针,四爪尖锐无比,利齿堪比巨剑,长尾两侧也带有一片片锋锐的倒刺,看起来就和狼牙棒一般。

    然而比起这恐怖的外形来说,其本身真正的强大之处,在于它的属性。

    林千行完成过【五毒】的成就,真元具有完整的五行属性。

    这白虎法相,便是他单独将其中代表金属性的真元属性表现而出而形成的。

    此时,林千行所化白虎猛然张口。

    “吼~!”

    吼声传出的同时,一道道长达数丈锋锐无匹的剑气从口中喷吐而出,对着地面就是一顿疯狂输出。

    当林千行结束剑气喷吐,身前的地面已经被破坏得不成样子。

    这便是林千行研究几十年解剖了一大堆猫科动物,又参照了神兽的外形才创造出的武学,《法相:白虎》。

    半晌后,林千行身形变回原本的模样,脸上露出满意之色。

    也只有这样,才勉强配得上《法相经》的逼格吧!

    “白虎都有了,其余的圣兽感觉不太合适啊!”

    林千行挠了挠下巴,有些强迫症的他,最终决定将代表五行的圣兽都给凑齐。

    有了创造《法相:白虎》的经验,随后林千行创造第二门圣兽法相只花了十几年光阴。

    林千行所创造的第二门法相神功名曰《法相:麒麟》。

    真元消耗间,他瞬间便能化作一尊头顶双角,周身密布鳞甲的麒麟法相。

    麒麟法相厚重无匹,是林千行参照了牛和大象等多重能够承重的动物所创的武学,所以其力量也极其强大。

    即便林千行面前摆着的是一座数十丈高的小山,他也能将之推翻。

    除此之外,由于其外在表现为土属性真元,在防御和镇压攻击上也有独到之处。

    又过了十六年,林千行创造出第三门法相武学《法相:玄武》。

    玄武法相是林千行参考了鳄龟所创造,四肢粗壮如柱,且覆盖了厚厚的角质层和鳞甲,嘴部如鸟喙,咬合力惊人,并且四肢可以收缩进入蓝色的龟甲之内,然后闭合,完全隔绝外界的一切。

    在龟缩的状态之下,周身真元可以如水波一般在体表流淌,所有击打在龟甲上的攻击,都可以平均分散到整体,防御力直接拉满。

    至此,五种圣兽法相,林千行已经创造出了三种。

    不过剩下的两种林千行就开始有点为难了。

    龙是神话生物,林千行只能画蛇添足的尝试制造,最多参考一下蜥蜴。

    但无论怎样他都觉得不合适。

    所以最近他一直在宿琥岛附近闲逛,希望能再见到此前游玩屠过的那条蛟龙。

    可惜不知道是它还没诞生,还是说这一世因为蝴蝶效应它不会出现了,以至于林千行这么久都没有见到它。

    还有就是朱雀。

    林千行也很为难。

    主要是参考哪种鸟类,最终成型又该是怎样的效果,而且还必须保证法相的巨大身躯能飞得起来,这些都是难事。

    研究了很久,林千行最终创造出来的法相也都是四不像。

    尤其是朱雀,过于巨大的体型,在空中飞行的阻力也极大,林千行创造这门法相最难的地方居然不是研究鸟类的身体,而是如何对抗高空气流和阻力。

    功夫不负苦心人,在林千行一百六十岁的时候,他终于又见到了宿琥岛的那头蛟龙。

    这一世的这头蛟龙比林千行此前游玩时见到的还要巨大,已经达到了快四十丈,但林千行也早非吴下阿蒙。

    他身形入水,周身真元涌动,一瞬间化作一尊足有四十余丈的巨大蓝色玄龟,然后龟爪合拢,张口一咬,便将那蛟龙抓住,任凭它如何扭动身躯,也无法挣脱。

    蛟龙巨尾抽打在玄龟法相的背部,蓝色的波纹扩散,力量被随之分散到了玄龟法相的周身,根本没有对玄龟法相造成任何影响。

    就这样,林千行直接衔着那蛟龙一路来到了一处小岛,然后便开始研究起了蛟龙的身体构造。

    有了参考,林千行很快便有了思路,创造出了青龙法相。

    但创造出的青龙法相林千行依旧不满意,因为外形虽然合适了,但龙是能飞的,他这龙只能在地上爬就有点让他不满意了。

    林千行研究许久后也没能有一个结果,直到他见到了一头雕。

    那是一头体型庞大到站立起来足有一丈多高的巨雕。

    哪怕这样巨大的体型,它也没有失去飞行的能力,林千行观察了它一段时间,然后发现它体内竟然也拥有着类似真元的生物能,每次飞行的时候,它都会使用体内的生物能给自己先制造一股推力,以便于升空,然后再借助气流辅助扇动翅膀腾空飞行。

    这和林千行自身从xue窍喷出真元从而飞行的方式很是相似,让林千行瞬间打开了思路。

    那就是在法相身躯上也制造一些用以喷吐真元的xue窍不就行了?

    这样一来,法相便能如同他自身一样喷吐真元进行飞行,这样的话,就算玄武法相和白虎法相也都能腾空飞天了。

    为了感谢这只大雕,林千行把它抓起来研究了小半年,最终把朱雀法相的外形也敲定了。

    林千行一百九十五岁,正式创造出第四门法相武学《法相:青龙》。

    可化作身长五十丈的青龙法相,并借助xue窍腾空飞行,木系真元绵长的恢复能力也在这具法相身上得到了体现,青龙法相的身躯韧性十足,身躯凝聚非常,不会轻易被破坏,很适合用来束缚缠绕。

    林千行两百零九岁,创造出第五门法相武学《法相:朱雀》。

    其外形宛若那头巨雕,周身赤红,可以张口吐出炙热的真元火焰,羽毛更可以被当做暗器释放而出,其射中目标后还能爆炸一次,炙热的真元能轻易引燃周遭的一切。

    至此,林千行五门圣兽法相的武学便都已经完成。

    99mk.infowap.99mk.info

    /135/135161/31822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