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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你mama就是这么嫁给你爸爸的。” 靠! 于桐绝倒,现在二十一世纪啊,主张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啊。 什么我摸一把,你骨头跟我长得一模一样就是我未来老公了? 鬼信啊!!! “我不管,我不信,我才不会嫁给他,我今天就要离开这里。”于桐说着就往前走。 老爷子慢悠悠说:“你离不开他的。” “为什么呀?”于桐回头问,嘟嘴,心情不悦。 老爷子镇定:“因为他就是你未来的丈夫。” 丈夫个鬼哦!!! 于桐苦巴脸:“爷爷,你认真点儿。” “我很认真啊。” “……” 老爷子爽朗一笑,继续说:“现在开始我说的话,你可仔细听好了。” 于桐点点头,专心致志。 “明天开始,你只要三天不摸他的骨,你就会开始流鼻血,并且不断。” 靠!这又是什么歪理? 她流鼻血跟方城有关? 于桐又快步走了回来,“三天不摸就流鼻血?爷爷,我今天可是一摸他就流鼻血啊!” 于桐想想就郁闷,方城跟个龙头开关似的,她一碰,鼻血就刷刷刷往下流。 老爷子爽朗一笑,淡定解释道:“你今天一摸他就流鼻血,是因为你骨头在表示抗议。它肯定不服气啊,这世上怎么能有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骨头。可它在抗拒同时,也在接纳融合……” 于桐认真蹙眉听着,沉默不语。 老爷子偏过头看她,问:“丫头,你今天第二回摸他骨的时候难道不是在享受?” 于桐没吭声,老爷子说的没错,第二回她的确沉溺享受了,连自己流鼻血都未察觉。 “其实那个时候你的骨头已经在接纳了,”老爷子捶了捶自己膝盖,继续:“这跟毒品一样,只要你碰了,就会上瘾。” 重骨? 不摸就流鼻血?? 她爷爷不会是诓她的吧。 “爷爷,你骗我呢吧。” “我像吗。” 老爷子给她一记白眼。 于桐脸都皱巴在了一起,双手张开向天,一脸生无可恋。 于桐细细思索,又狐疑确认问:“爷爷,明天开始,只要我三天不摸他的骨,我真的会……开始流鼻血?” 老爷子颔首。 “那我要是一直不摸,会……血尽而亡吗?” 老爷子摇头,“这倒不会。” 于桐欣喜,既然不会死,那流个鼻血也没什么大问题,最多二十四小时拿纸塞着。 老爷子瞧她那偷乐的样子,继续:“但若长久下去,你会很虚弱,没力气吃饭,没力气干活,皮肤会皱巴,变得很丑很丑。我提前跟你说啊,我这把老骨头可伺候不动你。” 老爷子一脸嫌弃。 “爷爷!你怎么说话就爱说一半!” 于桐绝望,天啊……天要亡她啊…… 什么重骨? 什么未来丈夫? 这对她来说真真真是晴天霹雳,她人生一大梦想,就是做一只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小小鸟啊…… 于桐又失魂落魄坐回了石墩上,消化着这个残酷的事实,她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气。 于桐没精打采问,“爷爷,那我什么时候才能不流鼻血啊?你看奶奶去世那么久了,你没摸她的骨,现在不也没流嘛。” 老爷子挑眉,眼珠滴溜转一圈,不自然说:“大概……过段时间吧。” 于桐颓废点头,又奇怪问:“爷爷,那我为什么摸不出他的前尘后缘?” 老爷子微微一笑,随后扭过头看她,“你会摸出来的,只不过现在不是时候。”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老爷子笑而不语。 “爷爷?”于桐叫他。 “别问了,我不会告诉你的。”老爷子扶着膝盖站起来。 “臭老头!” “骂我也没用。” 老爷子顽皮做鬼脸,弓起背向前走着。 于桐扁嘴,跟了上去,“爷爷,那怎么办嘛,我摸不出来他的命途,肯定不能正大光明进方家摸他骨呀,要是真被人当作江湖骗子,一枪崩了,你家可绝后了,你可别忘了方家的车上装的可是防弹玻璃啊!。” “哎哎哎,怎么说话的。”老爷子训斥她,“当年我还不是娶了你奶奶,你爸不照样娶了你妈。” “我没说要嫁给他,我就想摸摸他的骨头!我不想流鼻血!”于桐愤愤,话题都被老爷子带偏了。 老爷子笑说,“那你就去摸咯,记得不要被方家老太太抓住,要不然会被崩了。” “爷爷!!!” “这话可是你刚才自己说的。” “哼……” 于桐加快步伐,气冲冲自己向前走,嘴里念叨给老爷子听,“反正方城他不住方家,我自有办法!” 于桐盘算着,她现在只要躲着方老太太派来请她去摸骨的人就行了,今天骨没摸成,老太太肯定还会找她。 明明是因为特殊原因才摸不出命途,弄得她真跟骗子似的,居然还要躲,在人家眼里摆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早知道会这样,刚才就直接跟老太太她说什么都没摸出来,也比骗她溜了出来好。 而且,那个与她重骨的人为什么偏偏是方城? 虽然他长得是还……不错,性子看起来也挺温和儒雅,沉静自持,人很睿智聪颖,稍有古板,但就是跟她一点也…… 合!不!来! 老爷子在后头望着于桐气得急跺脚的模样,目色沉沉。 二十年前他们遇见的那个小男孩就是方城,他那时虽预见了于桐会和他见面的场景,知道二人会有纠缠,可他却没料到,方城会是那个跟于桐重骨的人。 老爷子叹口气,缓缓摇头,语气疑惑:“是命数嘛……” * 深夜,方城一人坐在公寓客厅,他微微抿几口陶瓷茶杯里的清茶,望了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很迟了,明早还要工作,可他毫无睡意。 失眠并非茶水的缘故,他每晚睡前都有喝杯热茶暖身的习惯,唯独今天无睡意。 方城抬起自己的左手,安静注视着,脑海里闪过下午那个女孩的模样。 摸骨师? 方城浅笑摇头,他从来不迷信。 之所以会让她碰他,只是那席古卷的缘故。 方城左手微微握拳,那个女孩掌心的炙热让他记忆犹新,明明穿着单薄粗陋,身体温度却极高,也不像是发烧。那双黑漆漆炯炯有神的双眼,他也印象深刻。 两年前,他就被那双手和那眼眸吸引过。 方城搁下茶杯,拧了拧眉心,那女孩握住他手时,他不厌恶,反倒心底安静闲适,那种老朋友般的熟稔亲切感突然而至。 现在想来,很是莫名其妙。 方城垂